消委會去年8月至9月就搬屋公司運費作出調查,發現不同搬屋公司的收費相差甚距,可以相差逾萬元,一部電視運費相差11倍。。
消委會在今年8月至9月向106間提供家居搬運服務的公司發出問卷,查詢相關服務的收費及資料,包括報價方式、付款形式、最低消費、額外收費、惡劣天氣下的安排及損壞或遺失物件的處理方法等,共收集了20間公司的回覆。
搬運費用的計算一般視乎搬運項目及數量,但有超過一半搬屋公司(13間)設有最低消費金額,介乎600元至3500元不等。
調查亦發現即使一些常用的家居電器,各公司的收費也大相逕庭,以搬運1部37吋電視為例,收費由50元至600元不等,相差11倍;而搬運1部三門雪櫃,收費則由100元至500元不等,相差4倍。
假設一個二人家庭由沙田區搬往旺角區,新居需步行 5層樓梯才能到達,共有24件傢俬和電器,8個紙箱及 10個膠箱需搬運。結果發現報價介乎2800元至14508元不等,相差逾 4 倍,而樓梯搬運費佔總搬運費約 30%至50%。
同時不同搬屋公司的運費相差甚大,特別是額外附加費可佔總支出五成。因為額外附加費包括一般物件樓梯搬運,由最低的每件每層$1.2至最高的$1,000, 兩者相差833倍。對於居於並非電梯直達的市民,影響最大。
另外,搬屋的日子亦可能增加額外開支,搬屋日在星期六、日或公衆假期,調查的公司大多不會因而收取附加費,惟「竭誠」(#5)會收取$500至$1,000的附加費,而「Vanpac」(#19)會收取$1,200起 的 附 加費( 星 期 日 及 公 衆 假 期 );「 壹 – 搬屋」(#6)則全單加收10%作為附加費。物件超重亦可能會增加附加費用。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於選擇搬運公司前,可參考以下建議:
●徵詢親友的意見,選擇口碑及信譽良好的公司;
●要求搬屋公司上門報價,讓職員能視察實際環境,例如是否需要行樓梯或斜路、停車位置與升降機的距離等及查看需搬運物件的大小和數量,以提供 較 準 確 的 報 價;
●瞭解收費計算的準則,例如是逐項計算還是全包價。若然是逐項計算,可要求搬屋公司列出所有細項的報價以作參考;也要查詢是否有額外收費,例如傢俬裝拆、棄置物件等;
●落實使用服務後,要求搬屋公司提供列明所有搬運細節的合約或收據,當中包括搬運日期及時間、新舊居地址及附近環境、搬運物件清單及數量、收費、所 需 車 輛 數 量 等,及 其 他 可 能 影 響 收 費 的 因 素;
●若物件在搬運過程中損壞或遺失的處理及賠償方案;
●搬運完成後,盡快檢查所有物品是否齊整無損。
Source by 消委會
Text by Parents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