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老師的角色是對學生諄諄善誘,以生命影響生命。然而台灣教育部最近提出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有關新措施引起教育界及家長一片譁然,認為新例對孩子教育將引起無窮的後患。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有關新修例於教育界引起極大迴響,依據輔導管教辦法,「管教」的定義指教師對學生須強化或引導向正的行為,所實施的各種有利或不利的集體或個別處置。「處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的各種處置,包括合法妥當及違法或不當處置。
新竹市建華國中教師謝宗翔回應傳媒表示,每次教育部修改輔導管教辦法,總會讓教師有一種感覺「到底長官是我們的朋友還是敵人?」這次引起最大爭議的「學生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兩條規例,他質疑有哪個從事第一線教育的老師看到了會拍手叫好?
站立反省也不能使用
謝宗翔談到,新規定實施後,第一線教師可能連教育部曾提過、可以採用的管教措施之一「站立反省」也不能用了,因為要顧及孩子身心靈健康,下課時間若要把上課聊天或沒寫作業的學生留下來,只要學生一句「現在是下課時間,老師你是不能管教我」,老師就要停止或調整管教措施。
謝宗翔直指,這種被民粹、無限上綱學生人權的綁架管教措施規定,讓教育部一而再、再而三處在所有老師的對立面。
台灣將成零處罰零管教國家
宜蘭礁溪龍潭國小教師廖世凱表示,新例實施後,「台灣恐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學校『零』管教+『零』處罰的國家。」新版輔導管教辦法徹底崩解校園管教的法規,未來極有可能會出現教育現場教師「違法處罰的大海嘯」。
廖世凱指出,教育是一種真實生活的學習,老師有其教育專業,會依專業輔導管教學生;國家如果不相信老師的專業,「過份箝制老師權力,台灣的教育還剩下甚麼?」
教部:教師可視情況 但須符合比例原則
針對「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教育部回應,基於兒童權利公約,教育部要以學生最大利益思考。至於「特殊情形」的界定,教育部無法一一列舉,老師若實施充分管教措施後,仍可在基於導引學生發展的必要,採取原定的管教措施,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教育部指「並沒有要求老師不能維持原處罰。」
網民質疑:「教育部腦袋有洞嗎?」
有關新修例,除了令教師不滿,其實許多家長亦感到嘩然,有網民大呼:「腦袋是有洞提出這樣的教育部是有事嗎?下課後發生的事情有時往往多於上課這段時間,礙於課程已經少有關懷學生,下課後有時用心的教師還是會花時間再處理學生問題,現在問題來了,下課時間在學校附近發生抽煙,打架等行為問題,是要如何處理,因為下課請聯絡家長是嗎?老師都要裝瞎裝聾不管嗎?教育是可以改但要合適性啊!我真的很為未來擔憂啊~」
有網民亦不解「為何如此,以前家長都拜託老師管教,其實老師都很善良優秀,只有小小幾位不善良,我覺得教育部管太多,這是學生家長和老師互動問題,管太大管太多~」
另有網友亦表示:「現在的小孩已經無法無天了,還造就這樣的條款,未來無法想像,教育部三思,小孩自治力本就不足,就是需要老師,家長一同教導及教育,現在居然說下課就不能教育,這到底是誰想的條例,難道是坐辦公桌太舒服了,腦袋有洞嗎?到底想害死誰,世事還不夠亂嗎?」
有網友則揶揄「老師應該是普天同慶才對,以後下課鈴聲是對老師而言…是最美的聲音!然後鎮暴警察就開水車在校園待命….」
有網友指「也難怪現在大部分的老師就只在課堂上把教材內容講一講而已,懂不懂是你家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到時又被告。」「因為了怕觸法,老師只在上課的時候教學,放了學連關心的權利都沒了!」大家都對有關修例感到悲哀!
Source by 聯合新聞網
Text by Parents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