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發表2019年《施政報告》,建議學生津貼由2020/21學年起恆常化。教育局昨日(8日)向所有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發通函,表示今日(9日)起將派發申請一次性2,500元學生津貼的表格予中小學、幼稚園學生,預計全港約有90萬名學生受惠。
發言人表示,將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一次性2500元的學生津貼,以減輕家長在教育支出方面的財政負擔。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及幼稚園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的學生就不符合資格。
家長可於本月16日起透過子女就讀學校向教育局交表,局方預計可於收到申請後約6星期逐步發放津貼。
甚麼學生合資格申請?
- 這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
- 所有於申請日在香港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的學生,皆可獲得有關津貼。
- 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2歲8個月,因有特殊需要入讀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
- 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
- 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至於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有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一般稱為「行街紙」)的學生,則不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3大流程
1.如何獲取申請表?
學校可由今日起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特殊幼兒中心及職業訓練局則可到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分2款:
表格A為空白表格;表格B則已預印學校和學生的基本資料。表格B主要適用於公營學校、直資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以簡化家長填表過程;至於就讀其他學校,如私立學校和沒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則須使用表格A。申請表A亦可在教育局網頁下載,或到各區域教育服務處索取。
2.如何遞交申請表?
家長填妥表格後交回學校,由學校核實該學生身份,於本月16日至今年2月14日期間統一將表格交回教育局。
3.何時才會發放津貼?
教育局預計於收到申請後約6星期開始逐步發放津貼,有關津貼將直接轉帳至家長銀行戶口。
Source by 教育局
Text by Parents Conce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