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教育局嚴肅處理反修例風波涉事校長教師,唯嚴重失職校長卻未引相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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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並不斷蔓延至教育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日前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表示:「如果覺得一個校長已不能勝任,可以取消其校長資格,如情節嚴重還可取消其教師資格。」有關言論引起教育界嘩然,並讓人質疑教育局持雙重標準。有傳媒查詢教育局過去曾否引用相關修例取消校長的資格,當局回覆近五年未曾使用有關條例,換言之,之前曾涉嚴重過失的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前校長羅婉儀,以及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前校長薛鳳鳴都未因過錯而被取消校長資格。

楊潤雄在接受內地媒體《上觀新聞》專訪時,提及有兩名教師被調職,因他們涉及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但未有詳解釋二人有何不當。據了解,二人未有因此被解僱,只是被調到教育局工作,無法於學校教導學生。因為官校教師為公務員,因此教育局可以以僱主身份,調動他們的工作崗位。

在反修例風波中,有80位教師及教學助理被捕,有兩位教師已被停職,其中一人是官校教師,另外一為津校教師。而截至11月底,教育局一共收到123宗與教師有關的專業操守投訴,大部份涉及散播仇恨言論、挑釁行為及發布不適合教材,當中74宗已大致完成調查,局方已就13宗完成處分,包括發出5封譴責信、1封警告信、7封勸喻信;尚有31宗屬可能成立投訴,正待教師回覆或正考慮教師回應。

教育局昨晚回應傳媒查詢表示,《教育條例》第56條賦權教育局,指示學校法團校董會調查校長有否失職。發言人表示,在過去5年,並無引用上述條例撤回校長的批准。局方並表示,若教師失德或違法個案獲確立,會嚴肅跟進,包括向有關教師發出譴責信、警告信、勸喻信等,警告他們若有再犯,會考慮取消其註冊;情況嚴重者,會根據《教育條例》第47條考慮即時取消其教師註冊。

然而翻查近年涉及校長失職的報導,2017年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涉製造「影子學生」,並涉無理解僱教師,以至涉嫌偽造文書等。於教育局調查期間拒絕與教育局人員會面,更一度惡人先告狀,向教育局發出律師信。教育局只是委任多名校董加入法團校董會,最終由法團校董會通過決議將陳章萍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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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前校長薛鳳鳴,被指涉將學校的澳洲遊學團現金,存入該校教師私人戶口,帳目不清惹人質疑,卻可以獲得法團校董會包庇,教育局亦未有嚴肅跟進,直至2019年7月薛校長才宣布身不由己「自行辭職」。

    2019年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前校長羅婉儀涉欺壓下屬,對已出現情緒問題的林麗棠老師不斷施壓,最終令林老師在校內跳樓輕生。事件引起全城轟動,羅校長事後一直請病假,教育局亦未有插手事件,只由辦學團體自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最終經歷近半年時間,才由法團校董會通過解僱她。

    教協副會長、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回應傳媒時批評,楊潤雄的言論是直接向校方施壓,要求校方和校長配合政府的政治任務、跟隨政府立場,擴大白色恐怖。

    Source by 綜合報導

    Text by Parents Con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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